营业代表的工作为通过直销的方式向终消费者销售公司的产品及为顾客提供售前、售后服务。公司支付给营业代表的报酬只按照营业代表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它经济利益等)不超过营业代表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销售产品给顾客所产生的销售报酬,仅与服务该顾客的营业代表本人有关,无团队计酬。营业代表的销售报酬所得,完税后于隔一个月15日发放。
公司修改相关市场计划和制度应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报商务部批准后执行。
直销员销售报酬:
月销售净额 ( PV值 ) | 销售报酬比例 |
0-499 | 5% |
500-1499 | 10% |
1500-3199 | 14% |
3200-4999 | 18% |
5000-6999 | 22% |
7000-9999 | 25% |
≧ 10000 | 27% |
累积销售净额达 60000 PV | 固定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