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守则规范(补充说明)

【Jan 18, 2019 9:26:38 AM】

      为了更好的规范市场经营,营造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公司现对原有《营业守则规范》中的相关规定作补充说明:


一、禁止:夸大、失实宣传,误导消费者


      营销人员在推广业务中,应对产品及公司如实进行介绍,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不得有夸大产品功效、夸大奖励回报等欺骗、误导的宣传和推销行为。

夸大、失实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虚构产品的适用情形;

*扩大产品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者暗示产品适合所有人群;

*对产品质量、成分、性能、用途、功效等信息进行夸大、虚假宣传;

*以炫耀财富收入、渲染物质享受、夸大收益等方式宣导;

*明示或暗示“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等误导信息;

*散布未经公司官方发布的政策信息;

*对公司的业务政策信息作曲解、夸大、失实的宣导。


处分机制如下:

1.违规行为对公司产品及咨询进行夸大、失实宣导,误导消费者,处分级别为四级。

2.违规行为以炫耀财富收入,夸大收益等方式宣导,处分级别为八级

3.违规行为因夸大、失实宣导,导致出现不良后果的处分级别为六级至八级


二、禁止:利用公司名义、公司资源从事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营销人员在从事业务推广活动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禁营销人员采用任何形式,利用公司名义、公司资源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利用公司名义、公司资源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不以销售产品为目的,以各种资本项目运作、投资返利分红、股票或者期权等为载体,以资金盘及国家禁止的形式运营;

*在公司授权范围以外进行业务推广、市场服务,将产品销售给以转售为目的的机构或个人;

*擅自使用公司商标、企业名称、企业字号,或者与企业标志相同或相近的文字、图案作为其他任何机构、组织、活动的标示、商标、企业名称、企业字号或者域名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使用;

*擅自生产、销售任何非公司提供的带有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商标、企业名称、企业标志、产品包装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包装装潢的产品;

*利用公司的产品、销售队伍、物流体系等资源开展其他违规、违法活动。


处分机制如下:

1.违规行为利用公司名义、公司资源从事违法活动处分级别为八级。

2.违规行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公司商标、企业名称、企业字号等行为,处分级别为六级

3.违规行为在公司授权范围以外进行业务推广、市场服务,将产品销售给以转售为目的的机构或个人,处分级别为二级


三、营销人员违规行为的赔偿责任


因营销人员个人的违规行为造成消费者及公司财产损失的,违规人员应依法自行承担包括民事赔偿在内的相应法律责任。公司有权依照本规定及业务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作出相应处分,并由违规人员赔偿公司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规,守护规范、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请各营销人员严格遵守。


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